招标编号:ZHYB-JLC-20250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入围库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注,招标人为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入围库项目。
2.2招标编号:ZHYB-JLC-20250045。
2.3项目概况: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管辖范围内下属公司正在推进富裕村、金豆、十一高南地块等商品房开发项目,未来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启动开发储备项目。按照项目的具体启动时间,需具备资质的设计院完成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及咨询服务工作,由其负责各项目周边情况分析、用地现状价值、项目产品定位策划方案、前期成本投资估算等相关工作。
2.4招标范围: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管辖范围内下属公司项目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及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周边情况分析、用地现状价值、产业定位、总平面图、日照分析等概念规划设计及咨询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调整土地规划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周边情况分析;2.用地现状分析:实地踏查并对周边环境、道路、交通、配套,以及土地本身控规分析;3.用地价值分析:对土地按照资源分布价值进行分类;
4.产品类型及主力户型设计;5.公共建筑业态定位与分析;6.产品分布原则;7.园区出入口位置;8.园区景观分析及意向风格;9.总平面图+日照分析;10.经济技术指标;11.意向性效果图;12.竞品分析;13.盈利模式;14.园区交通分析;15.功能分析;16.详细规划指标表;17.视线分析;18.场地竖向分析;19.园区绿化分析与意向风格;20.规划方案总体3D草模。
2.5服务期限:入围库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执行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根据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可暂停或终止。
2.6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2.7入围家数:选择6家投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须满足以下①②项资质要求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①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10年以上从业经验,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工作。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至少配备注册城乡规划师1人、一级注册建筑师1人、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 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验,提供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 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信誉要求:
-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
- 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 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6年03月17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合稿PDF)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455198099@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4)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cccjjt.v7t.cn/index/)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南溪智融一期11号楼
联系人:李志微
电话:0431-80519346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创立街288号科创大厦702
项目负责人:李金爽、张敏
联系电话:1939626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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